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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亮区科创中心投资有限公司请求改变“光亮凤凰广场”(宗地号:A646-0076)的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触及已批的房顶总平面图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则予以公示:
光亮凤凰广场坐落光亮区凤凰大街创投路与光源二路交汇处西侧,于2019年10月获得《深圳修建工程规划答应证》(GM-2019-0042号);2023年4月获得《规划文件修正存案证明书》(深规划资源设备〔GM202300084〕号)。本次总图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房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目标调整。修建规划企业名称更名,由“深圳市光亮新区科创中心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光亮区科创中心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由“科创中心(宗地号:A646-0076)”更名为“光亮凤凰广场”;订正房顶总平面图经济技术目标表。
(三)美化布局调整。1栋房顶景象美化布局调整,靠创投路侧景象美化布局调整,调整后美化覆盖率不变。
(四)修建概括调整。2栋与3栋之间二层连廊平面形状调整为曲线形状;玻璃顶撤销,删去原玻璃顶的暗示。
(五)本次修正触及核增修建面积目标、出入口、美化布局、修建概括调整,修正后各项规划目标仍契合《深圳市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深规土许GM-2019-0014号)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7〕7006号)及弥补合同的规则要求。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贰言,请实名联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亮办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一起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