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管道支吊架是由一个或几个零部件构成的组件。这些零部件一般是成批生产的,可称为规范产品。
图1所示为典型的支吊架规范产品。支吊架部件一般分为管道衔接部件(简称“管部”)功用件间衔接部件(简称“衔接件”)和承载结构生根部件(简称“根部”四类)
a)管部是与管道或其绝热层直接相连的部件,如图 1中的型式1~51 所示,其典型结构的型式尺度和荷载系列应契合 GB/T 17116.2的规则。
b)功用件是完成各种类型支吊架功用的部(组)件,如图1中的型式 62 撑杆型式52和53简易绷簧组件、型式 54~56 变力绷簧组件型式57~61 恒力弹组件,型式 63 绷簧减振器和型式64 阻尼设备所示。
c)衔接件是用以衔接收部与功用件、管部与根部、功用件与根部以及本身相互衔接的部件。这类衔接件一般为刚性件,如图1中的型式 65~82 所示,其典型结构的型式尺度应契合GB/T 17116.3的规则。
d)根部是与承载结构直接相连的部件,如图1中的型式83~116 所以及各种型式的辅佐钢结构等,其典型结构的型式尺度应契合 GB/T 17116.3的规则。
5.1.2 支规范部(其是能)的参数(如载度等及其系列必大极限地选用GB321 规则的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5.1.3 支吊架规范部件有换性或系列化要求的首要尺度如装置衔接尺度有公役要求的合作尺度,决议产品系列的公称尺度等)有必要最大极限地选用GB 2822 规则的规范尺度和规范尺度系列。其他结构尺度也应尽量选用 GB 2822 规则的尺度。
关于由首要尺度导出的因变量尺度和工艺上工序间的尺度,不受 GB 2822 的约束。
5.1.7管道支吊架应根据管道体系的总体规划设想和规范书中的特殊要求设置。支吊体系应确保管道自由地位移或操控管道按预期的要求位移,包含设备接口的端点位移。
5.1.8 确认支吊架距离时,应考虑管道荷载的合理散布并满意疏、放水的要求。
5.1.9 在每一个支吊点的支吊架结构型式挑选前,应细心研讨管道安置周围的建筑结构以及附近的管道和设备。支吊架有必要支承在牢靠的构筑物上,且不该影响设备检修以及其他管道的装置和扩建。
5.1.11 支吊架结构和衔接(包含螺纹衔接和焊接)应具有满足的强度和刚度,并应尽量简略。除非选用经验证的规范支吊架零部件,支吊架结构和衔接应进行强度和/或刚度核算。
5.1.12当需求在建筑结构上增加钢结构部件时这种辅佐钢结构应按 GB]7 或GB]18 规则的荷载核算,但不答应按 53.11的规则进步水压试验工况的许用应力值。
5.1.13支架应装置取调整管道的直高度对称直DN65 或更大管道的架须具有在承载条件下直接调理笔直高度的才能。
5.1.14支吊架部件不该用于规划以外的用处,也不该作为吊物或装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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