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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网页: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修复方案通过论证!哈尔滨“私拆承重墙事件”最新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04 11:00:32 来源:米乐m6网页 【 字号:  

  原标题: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修复方案通过论证!哈尔滨“私拆承重墙事件”最新通报

  今年4月,哈尔滨松北区利民学苑小区B栋一业主私拆承重墙,导致31层的居民楼出现多处裂缝。

  据央视新闻6月11日报道,经过专家论证,认为检测、监测、鉴定及修复方案编制等技术工作程序合理,内容全面,分析和鉴别判定的结果可信。

  6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工作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下一步将对利民学苑小区B栋居民楼做修复,修复费用不需要居民承担。

  记者6月11日从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了解到,利民学苑小区“私拆承重墙事件”调查组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等9名国家权威专家组成专家组,就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鉴定与修复方案进行专题论证,形成专家组意见,认为检测、监测、鉴定及修复方案编制等技术工作程序合理,内容全面,分析和鉴别判定的结果可信。

  事件发生后,松北区委托国家和省级权威专业机构全方面开展了楼体结构检验测试、变形监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有关技术工作,并制定了修复方案。

  一是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利民学苑小区B栋开展全面检测,完成对248套房屋逐一入户核查。

  经核查,利民学苑小区B栋二单元每层竖向承重墙构件总数为50个,承重墙截面总面积42.98平方米。

  装修施工拆除了其中一个构件的部分墙体,拆除截面面积约0.48平方米,占该层承重墙总截面面积的1.12%,拆除的其他墙体均为非承重墙。检测根据结果得出,B栋248套房屋均未发现结构构件受力裂缝,能见到的裂缝均位于填充墙或与结构连接界面部位,不影响结构安全。

  二是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楼体变形监测,连续30日不间断监测显示,各监测点数据均在国家标准允许值范围内,未见异常。

  三是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楼体结构安全鉴定,表明除拆除部位邻近结构构件受影响外,结构整体安全稳定,修复后可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近日,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大师、国家通用规范主要编制人与审查人等9名国家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就违法拆除后结构安全鉴定与修复方案进行了专题论证。

  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查勘,听取了检验测试单位、监测单位、检验判定单位、原设计单位、修复设计单位的专题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形成了专家组意见:

  针对违法拆除剪力墙事件采取的临时措施及时有效,确保了处置阶段结构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开展的检测、监测、鉴定、设计计算分析及修复方案编制等技术工作程序合理,内容全面,分析和鉴别判定的结果可信;采用不低于建造时的标准实施修复合理可行。

  经过核实,此前网传楼体山墙贯通大裂缝的图片,非利民学苑小区B栋楼体,是自媒体引用的网络图片。

  据了解,利民学苑小区B栋二单元居民已进行临时安置,松北区成立15个工作组,做好居民生活服务保障,将委托省内一流建筑业企业启动修复施工。

  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对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承租人张某、马某欣,实施工程人员常某久、刘某平及物业公司经理张某等5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对涉事房屋所有人朱某彬、物业公司从重按上限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已对该事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工作。

  据央视新闻消息,记者从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了解到,5月9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学苑小区租户私拆承重墙事件发生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成立事件调查组,市区两级组建工作专班,连夜对该事件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置。相关调查、监测、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事件发生后,松北区第一时间建立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涉事居民已全部转移安置。成立了15个工作组,逐户走访,并设立专门咨询接待处,由专家、律师、医护人员和相关专业干部接待解答居民疑问,全力做好居民生活服务保障。

  同时,委托国家和省级权威检验测试机构开展调查、鉴定、处置等全面技术工作。根据检验测试的机构和专家组意见,对拆改的墙体采取局部支护等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结构构件损伤及变形进一步发展。

  下一步将依据权威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制定相应方案,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事发地的居民楼,是松北区裕民街道利民学苑B栋2单元。4月28日当天凌晨一点多,居民楼里240多户业主被紧急疏散。

  目前,业主们被临时安置到附近的酒店宾馆,当地住建部门和警方已经介入调查。5月1日,松北区城管执法局就事件进行了通报称,将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当地人士称,“那天经过这里,还觉得奇怪,几种大型机器齐上阵,最后把居民楼搞废了。”

  “有人租了居民楼的三楼,准备开健身房,装修时把承重墙砸穿了。事发当天,租户就被警方控制了。”

  事发后,社区物业在业主群中发出了紧急通知,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业主人身安全,有必要进行紧急疏散撤离,家中禁止留人。

  但有业主和记者说,居民楼有31层,当天晚上就开裂到15层了,半夜疏散了业主。到了第二天下午,已经裂到了21层。还有业主晒出自家的开裂情况:墙皮脱落,醒目的缝隙分布在家里的围墙上。

  小区业主告诉媒体记者,事发后,社区找施工队先把窗户恢复了,公安民警用警戒线把楼体周围圈起来。

  “昨天下午,住建局正在做检测,看看是不是因为拆了承重墙才开裂的。检测到了八层 后面就不清楚了。听说要用胶,看看是否能阻止居民楼继续开裂。”

  有居民向媒体透露说,“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价赔偿,所涉的240多户业主, 总计损失大约一亿六千八百多万 。”

  社区工作人员和记者说,4月28日发现事发楼栋承重墙被破坏后就上报了,各级部门随即介入处理。裕民街道工作人员称,街道所有干部以及社区工作人员都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置。

  4月30日,记者拨打事发社区物业电话,一名女子称,目前他们也在等待处理进展。另有物业工作人员称,各部门正在处理。

  2021年,“杭州萧山瓜沥一小区业主打掉承重墙”的消息冲上微博热搜。杭州萧山瓜沥镇的一幢楼房,因为一楼业主野蛮装修,敲掉了承重墙,导致整栋楼房成了D级危房。房屋建筑结构现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事后,社区联合瓜沥镇人民政府、城管、区域住建局等部门,安排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制定加固方案,加固方案费用高达150万。

  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户业主、包工头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此,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的李定胜律师认为,承重墙是房屋建筑安全的生命墙,法律禁止装修时破坏主体及承重结构。

  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可能会引起房屋裂缝甚至坍塌,严重影响建筑结构,危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业主私拆承重墙不仅要承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相应的损失等民事责任,还要承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罚款的行政责任。

  在刑事方面,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造成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可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目前披露的消息来看,该居民楼的的承重墙被砸,已造成楼房墙体开裂,共有200多户居民受一定的影响,并有居民已被安置在宾馆。该行为实质已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关于类似行为的法律责任,浙江本地曾出台规定,比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其中第2条刑法第115条第二款规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公安机关可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控制肇事业主。

  若承重墙被砸存在装修人员,实施工程人员作为拥有专业相关知识的人员,明知或应当知道承重墙不能拆除,却配合业主拆除承重墙,同样应承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

  至于物业公司是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需看物业公司在业主装修前,装修中有无履行提示、巡查、制止和报告等监管责任。若物业公司未尽到提示和制止义务,应当对违法装修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相应的责任,造成很严重后果的,同样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6月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逐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对野蛮装修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出手了。

  1、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规定。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1、设计单位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务时,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3、对于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等行为,要立即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处罚。

  1、装饰装修企业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房屋建筑安全,确保装饰装修质量。

  2、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施工。

  3、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

  4、对于装饰装修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要立即停工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处罚。

  各地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群众和单位投诉、报告的装饰装修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 依法予以查处 ;

  遇到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执法及拒绝恢复 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情况,应及时联络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 , 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必须要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规定。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照标准规范安装空调室外机,加强空调室外机安全管理,有坠落风险的应及时加固或更换。装修人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违规开展装饰装修活动的,要承担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禁止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二、设计单位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务时,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对于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等行为,要立即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处罚。

  三、装饰装修企业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房屋建筑安全,确保装饰装修质量。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施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对于装饰装修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要立即停工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处罚。

  四、管理单位在为装修人办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登记手续时,要告知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现场的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有关部门或12345热线依法处理。对未事先告知、未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单位可依照《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限制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入施工现场。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告知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巡查检查、制止和报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处罚。

  五、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装饰装修活动,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报告或投诉。属于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各地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群众和单位投诉、报告的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遇到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执法及拒绝恢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情况,应及时联络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畅通城管执法平台运行,高效处理群众和单位投诉、报告事项。

  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权责清晰的接诉处置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装饰装修相关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加大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所涉企业和人员的培训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各地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小区公示栏、电子显示屏、“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加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普法宣传,提高装饰装修守法意识,树立文明装修理念,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承重墙等其他抗震设施的,应由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拥有相对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的具体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如违反上述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的具体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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